【图解】预拌砂浆生产需要哪些条件 预拌砂浆分为哪两类您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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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生产在人员和技术方面都要具备一些合格的条件,下面让我们看一下预拌砂浆生产应具备的人员要求和技术要求条件。
一.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2、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试验人员配置不少于3-5人,质检人员不少于2人,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试验人员、质检人员和现场生产一线工人应相对固定。
3、岗位人员应明确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
二.技术要求
1、使用的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的产品鉴定。
2、每一种砂浆产品应有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和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砂浆生产中不得使用消石灰粉、磨细生石灰、引气剂、石灰膏、粘土膏和电石膏等同性质的掺合料。
4、配合比设计应当按照《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规定,并根据砂浆用途、强度等级、稠度、凝结时间指标、原材料性能等通过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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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两大类。
湿拌砂浆: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
干混砂浆:普通干混砂浆: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湿拌砂浆是将包括水在内的全部组分搅拌而成的湿拌拌合物,可在施工现场直接使用,但需在砂浆凝结之前使用完毕,最长存放时间不超过24h;干混砂浆是将干燥物料混合均匀的干混混合物,以散装或袋装形式供应,该砂浆需在施工现场加水或配套液体搅拌均匀后使用。干混砂浆储存期较长,通常为3个月或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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